In Chinese, 遗产遗嘱

跟去年一样,今年我们又做了很多遗产分配 probate applications. 其中,一个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就是已逝人的所有亲戚都在其他国家。这个问题十分棘手。今天鼎正律所的丁亦丹律师来告诉大家如何解决。

 

 

  1. 尽量避免遗产执行人不在加拿大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遗产执行人。 当我们百年后,多类资产都需要法院认证 probate application 才可以分配给受益人。 而必须得有一个人去做分配这件事情。所有的流动资产都会进入一个遗产账户,而执行人是唯一可以控制这个账户的人。 所有的不动产(比如房产)会先过户到执行人的名下,交为保管。 由此可见,执行人必须得选择一个可信的人。

 

但如果所有可信的人都不在加拿大呢? 这对于日后的 probate application十分不利。法院很不喜欢指定非加拿大居民做为执行人,因为执行人必须得把已逝人的遗产税,收入税,和所有债务都付清,然后把余下的资产分配给受益人。这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一年,而且很多手续需要执行人当面去解决,比如去银行开遗产账户。 若执行人不是加拿大居民,那法院没有信心他会在加拿大居住一年,把遗产分配完成后再回国。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选择一个长期居住在加拿大的人作为执行人。

 

 

  1. 一定要写遗嘱

我们在网站上和博客里经常重复,有遗嘱和无遗嘱对于遗产分配有天壤之别,尤其是当你的执行人是非加拿大居民。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法院有义务遵守你的意愿,除非你的遗嘱写的不合法或者你的意愿不可能执行(比如你指定的执行人已过世或者联系不到)。 因此,如果你执意想让非加拿大居民做执行人,而且你遗嘱上又这么写了,那法院批准的可能性很高。

 

写遗嘱还能避免掉 bond policy。 Bond policy 是法院用来保护自己的保险 – 如果他们遗产认证做错了,他们还可以用保金来赔偿。我举个例子。

 

陈女士有2个孩子,没有配额,没有写遗嘱。儿子去做法院认证 probate application, 并且说他是陈女士唯一的孩子,因此是唯一的受益人。 法院信了儿子(法院没有资源做长时间的调查),把遗产分配权给了儿子。

 

6个月后,陈女士的女儿去向法院上诉 – 说她没分到任何遗产。这时,儿子已经卷着钱跑了。但幸好法院当时要求儿子买了 bond policy 保险(儿子付了总遗产  5% 的保金),因此法院可以用保金把钱赔给女儿。

 

但若陈女士写了遗嘱,法院就可以把责任放到遗嘱上,无需执行人购买保险。 如果遗嘱上说资产只给儿子,那陈女士的女儿就无权追究法院的责任。

 

如果你选择的执行人是非加拿大居民,那法院要求购买保险的可能性很高 – 因为外地人更容易拿钱跑了。 但如果有遗嘱,我们会特别加个条款,就算是非居民作为执行人,法院也不应该收押金。

 

 

 

  1. 1-2都没有,只能去一搏了

对于没有遗嘱,而执行人又只能是非居民的家庭,我还是先建议大家,考虑用个当地执行人。如果实在没有亲朋好友,可以考虑当地的律师,会计,或银行经理。 他们有义务按照遗产法分配资产,而且他们有职业机构监督他们的行为。

 

若你不想这么做,那只能去跟法院去争论了。 根据遗产立法,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非居民需要说服法院他们会按照遗产法分配遗产,法院才会出批文。立法的原文是:

 

Probate or letters ancillary to persons not residing in Commonwealth

Letters probate shall not be granted to a person not resident in Ontario or elsewhere in the Commonwealth unless the person has given the like security as is required from an administrator in case of intestacy or in the opinion of the judge such security should under special circumstances be dispensed with or be reduced in amount.  R.S.O. 1990, c. E.21, s. 6.

那如何说服呢?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购买以上提的保险。

 

在一个案例里面 Re Estate William Armstrong, 2010 ONSC 2275,法院批准了非居民作为遗产执行人。原因是:

  • 所有遗产受益人签字同意让那个非居民做为执行人;
  • 所有遗产受益人签字同意这个申请无需购买保险 bond policy;
  • 没有任何当地人愿意成为遗产执行人。

 

但就算有个案例证明法院可以批注非居民成为执行人,非居民申请肯定是会更贵,更艰难,以及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因此,还是能避免则避免。

 

总结

对于我们国外的朋友,非居民遗产执行人是个大问题。 如果可以,最好不要选择非居民为遗产执行人。

 

如果实在无法避免,那一定要尽快写遗嘱,或者设定一个备用当地执行人。

 

对于房产遗产有问题的朋友,欢迎通过这个链接跟我们预约首次免费咨询: https://calendly.com/sabrina-668/1stfreeconsult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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