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Chinese, Uncategorized, 遗产遗嘱

大家好,我是丁律师 (微信号 varitylaw).

 

我们帮一家人获得了批文,执行人是大姐。她和弟弟,妹妹同为受益人,每人将分到遗产的1/3. 我跟大姐多次嘱咐,最好等到逝者的收入税 terminal income taxes都报完后,再把遗产分配给3个受益人。 不然,到时候 CRA 通知逝者需要付税,那大姐做为执行人要付个人责任,最糟糕要自己掏腰包付清税。

 

大姐说,那要等很久啊。 我说,那你起码扣下1/4的遗产。不要现在就把所有遗产都分配了。 但三姐弟都认为早拿到钱早投资。等待1-2年把税报完,那损失的可能是每年10%的投资回报啊!因此最终大姐还是把遗产立刻全部分配了。

 

2年后,逝者的税终于报完了。对于大部分遗产来说,这个时间线很合理。因为逝者过世那年的收入需要报税,然后逝者过世后的遗产分配也需要报税。 从 CRA 的角度来看,逝者百年那一年就算把所有遗产都以市价卖给了受益人,尽管受益人是免费继承。获得遗产的三姐弟不需要付税,但逝者本身 – 也就是这个 estate – 需要付税。

 

既然逝者已经不在了,是谁需要付税啊?是执行人。大姐控制遗产账户的进账和出账,应该扣下1/4用来日后交税。既然她没这么做,那她得自己想办法付清税。这次,逝者因为 RRSP 和其他投资算是以市价卖掉,因此需要交3万的税。 大姐要求已经获得遗产的弟妹每人付1万。但他们已经把钱拿到国内了,不想再处理这件事。大姐咨询了上庭律师 – 他们起诉弟妹也需要好几万律师费。无奈,大姐自己付清了税。

 

这个情况如果刚开始扣下1/4,那就没问题了。 大姐在完成报税后,用扣下的遗产付清税。从税务局获得了清税单 tax clearance certificate 然后再把余下的遗产汇给弟妹。

 

这段期间若弟妹不满意,那大姐可以给他们看律师信,会计信等。证明她扣下这么多钱是合理的就行了。 我们鼎正律所就经常帮执行人处理还债,清税,和遗产账户对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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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的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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